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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说法》专场解读女性职场权益保障

时间2024-05-29 10:35   来源:齐鲁女性  作者:

围绕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女性平等就业、职场性骚扰等热点话题,5月25日上午,2024年第8期妇女维权专场节目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道《周末说法》演播厅开播,邀请济宁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刘利丹、张继超、余立泳与邹城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卢晓4位嘉宾做客直播间。她们立足岗位,结合具体案例,与广大听众进行深入交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活动由山东省妇联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道承办、济宁市妇联协办,山东广播电视台和齐鲁女性客户端进行融媒体直播,“学习强国”平台、闪电新闻客户端、蜻蜓FM、喜马拉雅FM同步直播,即时收看超23万人次。

刘利丹通过公司招聘信息中的就业歧视案例,详细解读就业性别平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物流公司在网站招聘速递员,标明性别要求男士。王女士去应聘面试且进行入职体检,后公司回复因为是女性不予录用。王女士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维权,人社局指派律师约谈该公司,律师表示速递员一职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公司仅因为王女士是女性就不予录用,违反有关平等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约谈后,公司马上主动与王女士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如果女性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要敢于为自己的不公正遭遇发声,但是要注意搜集留存劳动合同、工作微信留言或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投诉,争取获得帮助和支持。

张继超通过女职工“三期”维权案例,详细解读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郭女士在某公司工作15年,期间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后来郭女士怀孕,因经常请假去医院体检,公司和郭女士解除劳动合同。郭女士提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法院审理,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郭女士继续在原公司工作。半年后,郭女士生产后休产假,公司未发放产假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产假结束后,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要求郭女士在家放假待岗。因公司持续拖欠工资和社保,郭女士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再次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法院审理,判决公司支付郭女士产假工资及待岗期间的生活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在本案例中,通过劳动仲裁审理后,依法支持郭女士要求的产假工资及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同时郭女士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余立泳结合职场性骚扰与强制猥亵罪案例分析,讲解女性在职场遭遇性骚扰、性猥亵时应如何固定证据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张女士是酒店前台。某天晚上酒店经理看到她一个人在前台值班,对其实施搂抱、亲吻等猥亵行为,遭到激烈反抗。两天后,经理故伎重施,甚至强行将其拖拽至储物间。张女士挣脱后跑回前台,经理追上去搂抱住张女士进行言语挑逗,遭反抗后还有辱骂等情节。经理两次骚扰行为,现场都没有他人能够证实,张女士便求助妇联。维权律师指导张女士对案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翻拍,对其手臂上的伤痕进行拍照,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理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并且警方调取监控录像时主机发生硬盘错误,无法读取。张女士此时提供了翻拍录像,经理又改口称是张女士离婚后因为空虚寂寞勾引他。经理的辩解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猥亵,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追求性刺激,满足变态的性欲,对他人的身体实施的性行为之外的淫秽行为。性骚扰有口头、行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比如,故意当着女性的面讲黄色笑话、性经历性体验,故意用身体触碰女性脸部、胸部、臀部等敏感部位,故意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等。

强制猥亵罪与职场性骚扰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职场性骚扰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行政处罚。强制猥亵罪触犯了刑法,要受到刑罚制裁。女性遇到职场性骚扰或性猥亵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勇敢报警,忍气吞声只会让犯罪分子气焰更加嚣张

卢晓介绍了邹城市妇联创新“四千”维权服务模式,打通普法维权“最后一公里”的工作经验。

经验做法: 

千言万语广宣传,跨部门成立6支巾帼维权志愿服务队,组织职场女性维权宣传活动17场次,发布模拟法庭和“云普法”剧场43期,阅读点赞量超过30万,激发广大职场女性学法热情。千企万岗重美德,把职场女性维权与家庭美德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建设,让德治教化成为企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千辛万苦化纠纷,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工会+人社+司法+法院+妇联+互联网”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开通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女职工提供快速公正的维权渠道。千呵万护送温暖,通过实施“妈妈小屋”服务、“贫困女职工”救助、创设“妈妈岗”等服务项目,加强对职场女性关爱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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