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职能优势,以“建设法治枣庄·巾帼在行动”为引领,进一步做细做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家庭和谐,助力社会稳定,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点发力,提升精准普法质效。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预防,推行广渠道、立体式、多维度、长效化、全媒体普法模式,利用三八维权周、反家暴日、禁毒日、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四级联动举行“建设法治枣庄·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线上依托妇联新媒体矩阵推送法律知识、法规政策、法治课堂等,线下通过广场普法、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品、法律咨询等共开展各类活动累计开展560余场。组织婚辅志愿者、公检法司业务骨干参加省电视台“幸福护航话婚姻”、《周末说法》等栏目,讲述办案实例,分享工作经验,为妇女和家庭发声。创新宣传载体,打造特色妇女议事会品牌,通过滕州市法院“和为贵调解室”、市中区司法所“小红伞调解室”、“温馨驿站”等基层维权调解阵地及“舞前半小时”、入户排查、关爱救助等有利时机,贴近妇女群众及家庭宣法讲法、以案说法、寓法于景,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妇女儿童身边、送到家庭身边。
多元平台,拓宽权益维护载体。强化部门联动,完善与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研判会商、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举行枣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会暨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班、全市妇联系统12338维权服务热线暨网络舆情专题培训会、枣庄市暨峄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集中宣传暨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枣庄市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暨家庭儿童关爱工作交流会议,服务妇女儿童、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日益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对联席会议和专家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出台《关于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我市各级党校教学内容的通知》,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我市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组建我市首支专兼职结合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师资队伍,建立第二批市级“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项目”试点学校,举办全市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观摩培训班,不断提高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水平。完善“网格+妇联”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矛盾隐患排查,在全市范围继续开展重点人群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台账519条,予以常态化关注。做好12338热线接听及日常信访接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调处接听接待来电来访200余件。持续深化“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广泛开展婚姻经营指导、家庭夫妻矛盾调处、婚姻心理调适、离婚劝解辅导等公益服务,强化婚前辅导、婚育文化宣传等特色服务,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全周期”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辅导拟办理离婚夫妻13270对,劝和5559对,劝和率41.89%。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马军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衣媛媛荣获“山东省最美女法官”,刘玲获选“山东省最美女检察官”荣誉称号,被省妇联、省民政厅、省电视台表扬的山东省优秀婚姻辅导服务组织5个、优秀婚姻辅导工作者8名。
多维关爱,提升基层治理温度。持续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全市新招募“爱心妈妈”337名。
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活动450余场,累计1300余名志愿者参与活动。联合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凝聚巾帼力量 建设健康枣庄”女性健康促进合作行动,并为百名困境母亲开展送健康免费体检;联合市委组织部、卫健委为520余名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一线女职工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建设,建设市级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10所;联合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在活动站结对建立50个“银发先锋”儿童关爱站,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参与到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中来;联合市人社局为50个留守儿童活动站配备100名公益岗工作人员,专人专职负责活动站管理,打造留守儿童温馨快乐家园。联合山东省中投慈善公益基金会和爱心企业向困境留守儿童家庭捐赠床垫、枕头、学习用品等价值12万元物品,并对山亭区17名留守困境儿童进行救助帮扶;争取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85余万元的8502双童鞋,发放至5000余名困境女童手中。拨付2022年“齐鲁润春蕾”项目专款资金64.22万元,资助春蕾女童582名,2023年“齐鲁润春蕾”联合募捐筹款50万余元,实现新的突破。开展“巾帼送暖”关爱帮扶活动170场次,参与关爱帮扶活动900余人,发放爱心物资价值约23.65万元,帮扶妇女1116人。深入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广泛宣传“两癌”防治等健康知识,争取全国妇联、省妇联及市级“两癌”救助资金92万元,救助妇女182人。实施枣庄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为1.25万名城乡低收入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